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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IMO)依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制定的强制性规定,对保障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与防止海洋污染具有重要作用。
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8届会议通过的《IMDG规则》第42—24修正案(MSC.556(108)),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对我国生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5年第20号公告)。
该规则的修订工作由IMO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分委会(CCC)及其编辑和技术工作组(E&T)负责,通常每两年更新一次。修正案草案经CCC拟定后,由海上安全委员会(MSC)审议通过,次年进入自愿实施阶段,第三年起强制实施,强制生效周期为两年。
01/新增和修订条目
新增11个危险货物条目,修订58个现有条目,涉及分类、包装与运输要求。
以下仅呈现电池类目相关的修订条目。

注:UN 3171现仅适用于由湿电池、钠金属电池或钠合金电池驱动的车辆。
02/包装要求
◉电池类货物:
按照UN 3090、UN 3091、UN 3480、UN 3481、UN 3551及UN 3552运输的锂电池与钠离子电池,在适用包装导则LP903的条件下,允许在大宗包装中装载多个大型单体电池、电池组或配备大型电池/电池组的设备。
◉电动车辆:
UN 3556、UN 3557与UN 3558项下货物现已新增包装导则P912。相关托运人须严格依据该指引,对电动车辆进行规范装载与安全系固。
03/单证、标记与积载要求
◉单证:
若条目特殊规定中提及豁免需提供证书,则该证书须随货物信息一并提交。
◉标记标志:
完全封闭的车辆(如包装箱内),外部需张贴对应的危险货物标志。
◉积载隔离:
UN 3536(安装在货物运输组件中的锂电池)积载类调整为 “积载类D”,需按新规堆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