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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BSMI公布储能电池自愿认证模式

作者:广州三帕认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2-05-24 阅读量:

  BSMI于 2022/05/16公告「储能系统之单电池及电池系统实施自愿性产品验证相关规定」并宣布即日生效,具体信息如下:


01、产品名称,标准,申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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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关于验厂的问题


  1.上表中的“产品试验模式+工厂检查模式”,第一次申请时,须进行初次工厂检查,通过/取得工厂检查报告/证书后,才可提交申请文件、并经BSMI审查后取得证书。


  2. 初次工厂检查须待完成测试并通过后,以型式试验报告申请工厂检查。


  3. BSMI考量现在疫情状况,可能改采「线上远距的初次工厂检查」


  4. 后续申请新型号时,不需再申请工厂检查,仅需提供当年度有效的工厂检查报告即可。


  5. 工厂检查须每一年进行一次,才能确保所有同类型商品证书的有效性。


03、关于证书有效期的问题


  上表中的产品自愿性产品验证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若产品规格和标准未变更时,自愿性产品验证证书可以延展一次。


04、电池系统功能性安全的标准要求


  上表产品的电池系统(组)须包含电池管理系统(BMS)。CNS 62619第8.1节要求电池系统功能性安全应符合以下标准,并应提供BSMI认可实验室的试验报告或其他国家认证机构的验证文件。


  IEC 60730-1:2013 附录H (安全完整性等级Class B或C)


  IEC 61508(安全完整性等级系列标准SIL 2以上)


  UL 991及UL 1998


05、产品试验所需资料


  1.中文使用手册及规格书


  2.重要零部件认证证书,出厂报告或规格书


  3.产品的电路图,接线图,布局图


  4.重要零部件清单(C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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