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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池管理规则
《2022年废旧电池管理规则》于2022年8月22日正式公报发布并生效,对铅酸,锂离子,镍镉,锌基电池,以及便携式设备电池,汽车电池,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等制定了不同的目标。
它适用于生产商、经销商、消费者、参与收集、分类、运输、重新组装和回收废电池的实体。
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电池,无论其化学成分、形状、体积、重量、材料组成和用途如何,但不适用于用于以下用途的电池:
(i)与保护基本安全利益相关的设备,包括武器、弹药、战争材料和专为军事目的而设计的设备;
(ii)设计用于送入太空的设备。
生产者职责
1.生产者应对其投放市场的电池承担生产者延伸责任(EPR), 以确保履行回收或翻新的义务。
2. 生产者收集的废旧电池应送去回收或翻新,不得送去填埋或焚烧。
3. 参与电池制造的个人或实体应在线上门户网站注册,并获取注册证书。
4. 在证书到期前的60天,生产者应提出续期申请。
5. 生产者应通知中央污染管制局生产者延伸责任注册所含信息的任何变更和电池的停止销售情况。
6. 生产者应在每年6月30日前,通过线上门户网站向中央污染管制局提供上一财政年度生产的电池信息,包含电池数量,重量,电池材料干重等。
7. 生产者应在本规则发布后的三个月内,向中央污染管制局提交2022-23财政年度生产电池的生产者延伸责任计划。
标签要求
如果电池含有超标的汞(Hg)、镉(Cd)和铅(Pb)等重金属,则应按规定要求,这些元素符号必须打印在符号“分开收符号”下方,并且应覆盖至少四分之一划线轮式箱符号大小的区域。